健全考核评价制度。先后出台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》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》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实施方案》,建立覆盖市、县、乡三级水资源“三条红线”控制指标体系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、考核评价机制,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纳入县(区)及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审计和绩效考评内容考核评价,实行年度考核和五年总评。
健全指标分解制度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水资源考核领导小组,将区域用水总量、万元GDP用水量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5项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。截至目前,全市用水总量5.11亿立方米,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73.72立方米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0.23立方米,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.476,超额完成省定控制目标。
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制度。推进饮用水源保护立法工作,出台《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》,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,公布饮用水源地名录,规范设立饮用水源标识、标牌和警示语,全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万人以上乡(镇)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。全市34处正常运行的村镇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部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,360处万人以下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有187处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,制定了保护方案,落实了保护措施。(巴中市水利局 马从国)